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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录用通知书,也辞了原来的工作——结果新公司突然说不招了,损失谁赔?

2026年07月20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cqjzsglawyer.com

陈女士通过了三轮面试,收到了某公司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上面写明了岗位、薪资和报到日期。她放心地辞掉了原来的工作,结果报到前两天,公司HR打来电话说"总部冻结了招聘名额,你的岗位取消了"。

"我工作都辞了,你说不招就不招了?"陈女士整个人都懵了。

录用通知书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录用通知书构成要约,候选人接受后即成立合同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或预约合同)。公司无正当理由撤销录用通知,给求职者造成信赖利益损失的——比如因此辞掉原工作、搬家到新城市、拒绝了其他offer——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500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又无故撤销,就是典型的违背诚信。

律师建议:收到录用通知不要急着辞职,等签完正式劳动合同、做完背调和体检再说。如果已经被"放鸽子"了,保留好录用通知、沟通记录和辞职证明,凭这些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求职录用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劳动法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