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发现银行卡里少了两万多,一查记录全是游戏充值。十岁的儿子低头承认:他用你的手机打游戏,偷偷记下了支付密码,一个多月里充了两万多买装备和皮肤。你气到手抖,联系游戏平台要求退款,客服冷冰冰甩来一句:「家长自己没管好孩子,我们无法退款。」
这话合法吗?不合法。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追认。说白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对两万多这种大额支出没有独立决定的资格。他充值的这个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你可以不追认,要求平台退款。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也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应当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时长和消费金额。八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次充值不得超过五十元、月累计不得超过两百元;十六到十八周岁的单次不得超过一百元、月累计不得超过四百元。你家孩子一个月充两万多,显然严重违规。
退款的关键在于举证:你得证明充值行为确实是孩子操作的,而不是你自己充了之后反悔。证明方式包括:充值时间是否为孩子独自在家时段、消费记录是否集中在游戏道具、孩子的游戏账号归属等。
建议第一时间联系平台未成年人客服专线,提交退款申请和相关证据。平台拒绝的,可以向网信办、文旅部门投诉举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