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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学校该不该负责?

2026年07月13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cqjzsglawyer.com

小宇上小学三年级,课间在走廊和同学打闹时被推了一把,摔倒在地,右臂骨折。送医院做了手术,打了两根钢钉,花了三万多。对方家长来了医院,态度倒是诚恳,但说到赔偿就开始讨价还价,说自己家也不宽裕,最多出五千。小宇妈妈想去学校讨个说法,班主任却说:「课间发生的事,我们老师也不可能一秒不离地盯着每个孩子啊。」

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责任怎么划分,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到十八周岁)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在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时才承担责任。

这个规定意味着什么?对于小学低年级的孩子,法律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出了事先推定学校有责任,学校得证明自己没过错才能免责。对于高年级的孩子,需要家长证明学校确实有疏于管理的地方。小宇上小学三年级,如果不满八岁,就适用前一种规则,学校的举证压力更大。

同时,推人的同学及其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对方家长该赔的要赔。

学校有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主要看几点:课间有没有安排值班老师巡视?走廊有没有防滑措施和安全提示?事发后有没有及时送医和通知家长?如果这些环节有缺失,学校就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另外别忘了,很多学校给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或者学平险。事故发生后,家长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启动保险理赔程序,至少能覆盖一部分医疗费用。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