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个手术,结果比不做还糟——这种情况,谁来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很多人以为医疗事故鉴定就是医院自己组织几个专家开个会,走走形式。这完全是误解。
法律上,医疗事故鉴定有一套独立程序。患者可以申请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专家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而且实行「回避制度」——跟当事医院有关系的人不能参加。你如果对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
这里有两个关键步骤要分清:
第一步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诊疗行为有没有过错、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一步由医学会来做。
第二步是「司法鉴定」,主要是鉴定你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这一步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两者目的不同,都是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
那到底要赔多少?需要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金额要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来确定。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觉得诊疗有问题,第一步先封存病历——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但最关键的一步。病历一旦被修改,后面的一切鉴定都失去了基础。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