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分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纠纷的处理。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投诉属实,可以责令招标人重新招标或者重新评标。重庆律师建议,参与投标的企业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要求。两江新区律师提醒,投标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对招标程序有异议的要及时提出,超过期限可能丧失投诉权利。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由重庆两江新区律师提供普法参考,如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