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保修期起算争议
2026年05月10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建设工程保修期起算时间是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常见争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实践中由于竣工验收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实际交付使用时间和验收合格时间往往存在差异。重庆律师提醒如果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计算。承包人主张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需要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两江新区律师建议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和保修范围。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承包人应当书面记录工程移交时间并要求发包人确认。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议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手续同步办理避免因时间差产生争议。施工企业对保修责任的履行应当积极主动。保修期满后应当及时办理质保金的返还手续。建设工程保修期的管理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努力。重庆的施工企业应当重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确认。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履行维修义务。保修期的规范管理有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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