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所网站
收藏本站
律师咨询热线:
13983626801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首页
律所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业界动态
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法律随笔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业界动态
>
农民工未实名实证的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022年04月02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2020年5月1日起未实名实证的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020年5月1日实施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没有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上一篇:
律师起草和审查合同要点
下一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文章来源: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律师
[重庆]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qdzlawyer.com/wenji/yjdt/31.html
[复制链接]
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挂靠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被挂靠企业是否需要承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还能不能要回来
3.建筑工地上的材料被盗,损失该由施工企业还是
4.固定总价合同中途停工,已完成工程量的价款怎
5.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有什么区别,违法分包的法
相关文章
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施工企业如何正确行
7.工程中途停工,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怎么结算
8.包工头带着工人干活,工人受伤了责任该由谁承
9.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就使用了,还能以
10.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讨要工程款,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