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常有的事。但很多施工企业因为变更签证不规范,导致结算时发包人不认可变更费用,白白损失了大笔工程款。本文为您分析工程变更签证的正确操作方式。
一、工程变更签证的法律效力
工程变更签证是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文件,具有补充合同的效力。合法有效的签证单,发包人必须按照签证确认的内容支付相应费用。
但实践中,很多签证因为形式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完整、签证内容不明确等原因,被发包人以各种理由拒绝认可。
二、常见的不规范签证方式
口头变更没有书面记录:发包人口头要求改方案、增项目,施工方照做但没有要求出具书面变更通知。结算时发包人根本不承认有过变更要求。
签证单签字不全:只有发包人代表签字没有盖章,或者只有现场工程师签字没有项目经理签字。发包人可能以签字人无授权为由不认可。
签证内容模糊:只写了"增加工程量"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量和单价,结算时双方对增加多少有争议。
事后补签:变更已经完成了再来补签证,发包人不认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三、规范的签证操作流程
接到变更指令后,第一时间要求发包人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如果发包人要求先施工后补手续,应当在施工前通过书面形式(如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确认变更内容和费用。
签证单上应当写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变更涉及的工程量和费用计算方式;变更对工期的影响。签证单应当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对于隐蔽工程或者后续无法核实的变更,应当在施工过程中拍照录像留存证据。
四、发包人不配合签证怎么办
如果发包人拒绝签证或者拖延签证,施工方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固定证据:通过工作联系单书面告知发包人;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变更情况;保留变更涉及的材料采购凭证和付款记录;通过录音录像固定口头指令的证据;向监理单位报告,请监理出具书面意见。
在结算时,如果发包人不认可变更费用,施工方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由鉴定机构认定变更工程的实际造价。
五、合同中的防风险条款
建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签证的程序和时限;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双方授权签字人的名单和签字样本;发包人逾期不签署签证的视为认可。
重庆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建筑工程变更签证是结算争议的高发区。建议施工企业建立规范的签证管理制度,变更发生前确认费用,变更过程中留存证据,避免结算时因为签证不规范吃哑巴亏。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