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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指定材料供应商,材料出问题谁来担责

2026年06月0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建筑工程中经常出现发包人指定材料供应商或指定品牌材料的情况。一旦这些指定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工程缺陷或返工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这是建筑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

一、指定材料与甲供材在法律上不同

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发包人指定供应商和甲供材。甲供材是指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提供给承包人使用,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直接负责。而指定供应商是指发包人指定某家供应商,但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法律上,如果是甲供材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承担材料不合格的责任。如果是指定供应商,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二、指定材料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或者指定供应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但承包人也不能完全免责。作为专业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对于使用不合格材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专业判断能力。如果承包人明知材料存在问题仍然使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承包人如何规避风险

发包人指定材料时,承包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要求发包人出具书面的指定函或确认函,明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和供应商信息;对指定材料进行进场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应当拒绝使用,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保留所有检验报告和拒绝使用的书面记录;在施工日志中如实记录材料进场和验收情况。

如果发包人坚持要求使用不合格材料,承包人应当书面明确告知相关风险,并要求发包人出具书面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已经出现问题怎么办

如果因为指定材料质量问题导致了工程缺陷,首先要对材料进行检测,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同时查明缺陷的具体表现和影响范围,评估修复所需费用。

然后向发包人发出正式的索赔函,要求发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如果发包人拒绝承担责任,可以申请工程鉴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五、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建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指定材料的范围;指定材料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材料质量不合格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因指定材料问题导致的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重庆两江新区律师提醒:指定材料问题是施工合同纠纷的高发领域。建议施工企业面对发包人指定材料时保持谨慎,通过书面文件明确责任边界,避免因为配合发包人要求而承担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