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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

2026年05月30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建筑行业的头等大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重要措施,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总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总包单位还需要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

分包单位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总包单位代为发放。

如果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需要先行垫付,再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违法分包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

建议建筑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