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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期间机械台班损失,发包人要赔吗
发布时间:2026-10-24

老巫的工程因发包人迟迟不提供施工条件,被迫停了三个多月。停工期大型机械一直闲置在场,台班费用照花。老巫想找发包人赔偿停工损失,对方却不认账。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据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的相关规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承包人因此产生的机械闲置等合理损失,依法可以主张发包人赔偿。

建议老巫收集停工原因,停工时间,机械在场闲置的证据和费用凭证,先与发包人协商赔偿停工损失,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主张机械台班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停工损失,工程索赔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