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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被拖欠,利息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发布时间:2026-10-10

老杜在两江新区干完工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一年多,老杜想起诉,却搞不清这笔钱的利息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工程款被拖欠,利息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工程款利息的起算点,通常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确定,未约定的,从工程交付之日或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等时点起算。老杜应当根据合同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发包人应付工程款的时间,从而计算利息。

建议老杜收集施工合同,工程交付资料,结算文件和催款记录,厘清发包人应付工程款的具体时间,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自应付之日起支付利息。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款利息,欠款追索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