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潘在两江新区带一帮工人干活,上头的承包人把工程转包了,结果转包方跑路,工人几个月没拿到工资,都来找老潘。老潘很为难,这承包人转包被查处,农民工工资到底该谁来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再依法向分包单位追偿。
承包人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负有先行清偿的义务,不能以转包为由推脱。老潘作为带班或者分包人,可以组织工人向总承包单位主张先行清偿工资,再由总承包单位向转包方追偿。
建议老潘收集工人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标准和欠薪金额的证据,固定转包方跑路的事实,先向总承包单位要求先行清偿工资,协商不成的向人社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追索工资。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农民工工资,工程转包欠薪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