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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原因停工,窝工损失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6-10-10

老范在两江新区施工,发包人的资金一直不到位,材料供应也断断续续,导致工地停工了好几个月,工人的窝工费,设备的闲置费花了不少。老范想索赔,发包人却说是老范自己组织不力。这发包人原因停工,窝工损失到底谁来赔。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停工损失作出规范。

发包人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中断导致停工,属于发包人原因,老范依法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损失,包括工人的窝工费和设备的闲置费,发包人不能把责任推给承包人。

建议老范收集停工通知,工人考勤,设备租赁合同和窝工损失的计算资料,固定停工原因和损失的证据,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停工窝工,损失索赔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