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许在两江新区干完一个工程,发包人一直拖着不给结算,工程款也没影。老许想直接起诉要工程款,又担心工程量没结算,法院没法认定。这工程还没结算就起诉,法院到底怎么认定工程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工程量的认定作出规范,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工程未结算不影响老许起诉,法院可以依据施工合同,签证单,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等证据认定工程量。若证据不足,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量,不能因为没有结算就让老许的工程款落空。
建议老许收集施工合同,工程量签证,施工日志,监理记录和付款凭证等证据,尽量形成完整的工程量证据链,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量认定,工程款结算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