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郝在渝北区从一个转包人手里接了工程,带着工人干完活,转包人却失联了,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老郝听说新规定下可以代位找发包人要钱,却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这转包人失联,实际施工人到底如何代位向发包人追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规定,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实际施工人债权实现的,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转包人失联,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老郝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转包人工程款的范围内,直接向老郝支付工程款。
建议老郝收集施工合同,工程量结算单,工资记录和转包人失联的证据,查明发包人是否还欠付转包人工程款,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将发包人列为被告,主张在欠付范围内支付工程款。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实际施工人追款,代位权诉讼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