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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
发布时间:2026-10-07

老薛在渝北区工地干了几个月,工资一直没发,包工头和公司都在推。老薛听说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不清楚怎么用。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老薛等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依法可以申请动用工资保证金,向人社部门等主管机关反映,由其按规定支取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能眼睁睁看着保证金闲置。

建议老薛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欠条和用工单位信息,向人社部门举报拖欠工资并申请动用工资保证金,同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必要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足额支付工资。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拖欠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