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涓婚〉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工程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损失,承包人能否索赔
发布时间:2026-10-06

老潘在渝北区承包的工程,因发包人迟迟办不下施工许可,工地停了工,可工人工资,机械闲置等费用每天都在烧钱。老潘向发包人索赔窝工损失,发包人却概不认账。老潘很困惑,这工程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损失,承包人到底能不能索赔。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老潘的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工,依法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窝工损失包括停工期间工人工资,机械闲置费等实际支出,发包人不能以停工是不可抗力或与己无关为由拒绝赔偿。

建议老潘收集停工的原因证据,如发包人未办施工许可的证明,以及窝工期间的工资单,机械租赁费等损失凭证,厘清损失金额,先与发包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顺延工期并赔偿窝工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停工,窝工损失索赔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