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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6-10-06

老窦在渝北区承揽了一个建筑的消防工程,做完后报请验收,却因为部分管网不符合规范,验收不合格。发包人以此为由拒付尾款,还要求老窦承担整改的全部费用。老窦觉得问题不全在自己,这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工程质量责任作出规范。

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厘清不合格的原因。若系老窦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老窦依法应当承担返工整改责任,若系设计缺陷或材料问题导致,责任则应由相应的责任方承担,不能一概算在老窦头上。

建议老窦收集消防验收不合格的鉴定或验收意见,查明不合格的具体部位和原因,厘清责任归属,先与发包人协商整改和费用分担,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按实际责任划分承担整改义务和费用。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消防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