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的工地外围设了一圈施工围挡,一天刮大风,围挡突然倒塌,砸伤了路过的一名行人。老周作为负责人,又惊又怕。老周很困惑,这施工围挡倒塌砸伤行人,责任到底该谁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作出规范。
施工围挡属于工地设置的构筑物,老周作为施工方负有确保围挡牢固安全的管理义务。围挡倒塌砸伤行人,若老周不能证明自己对围挡的设置和加固没有过错,依法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天气原因简单推脱。
建议老周立即救治受伤行人,固定围挡倒塌的现场证据,核查围挡是否按规定设置和加固,厘清事故原因,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排查加固施工现场的围挡等设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施工围挡倒塌,人身损害赔偿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