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被老姐妹拉进一个"消费返利群"——群主说交一万成为会员,每月分红八百,拉一个人头再奖励两千。王阿姨投了三万,头两个月确实收到了一千六分红,第三个月群主消失了,群里四百多人全傻眼了。
这种"消费返利"本质上就是传销,只是披了层电商的皮。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构成传销的有三个特征:第一,"拉人头"——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第二,"交入门费"——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第三,"团队计酬"——上线从下线的业绩中提取报酬。同时具备其中两个特征就可能构成传销。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者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参与传销的普通会员虽然一般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投进去的钱大概率追不回来。
怎么判断是不是传销?一个简单的标准:这个平台赚的钱,是靠卖产品给真正的消费者,还是靠后面的人交钱来补贴前面的人?如果迟早要崩盘、后面的人注定要亏——那就是传销。
重庆消费维权律师提醒:遇到"消费返利""分享赚钱""躺赚"这类项目,先问三个问题——产品本身值不值这个价?不拉人头能不能持续赚钱?退出机制是什么?任何一个回答令你犹豫,就应当远离。
律师建议:
消费返利模式如同时具备拉人头、交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可能构成传销。发现疑似传销应及时报警,不要因为前期的蝇头小利继续投入。参与传销投入的资金追回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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