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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我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多给五百块,签了会怎样?

2026年07月16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cqjzsglawyer.com

小赵入职时公司拿了一份协议让他签字: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每月多给五百块"社保补贴"。小赵心想:拿到手的钱多了,好像挺划算?

首先说结论: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在这里就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可以协商放弃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就算你签了"自愿放弃",将来照样可以拿这个理由提离职并要求公司赔钱。

签了这个协议会有什么实际后果?第一,你真的没有社保保障了——看病不能报销、工伤没有保障、失业领不到失业金、退休领不到养老金。每月多拿的五百块跟社保待遇比起来连零头都不算。第二,虽然协议无效,但如果你接受了"社保补贴",将来发生争议时公司反而可以说你"收了钱又不认账",增加维权复杂性。

重庆劳动纠纷律师提醒: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社保是法定义务而非合同权利。如果公司强迫签这种协议,可以拒绝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律师建议: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可放弃。签了这种协议等于放弃自身保障(医疗、工伤、失业、养老),得不偿失。如公司拒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