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下班回家,打开门发现客厅天花板上湿了一大片,水珠还在往下滴,沙发和地板都泡了。她赶紧上楼敲门,没人应。打电话给楼上邻居,对方说在外地出差,让她自己先处理,态度冷淡。第二天天花板开始发霉,味道刺鼻。陈女士又打了几次电话,对面直接不接了。
邻里之间的漏水纠纷,大概是城市住宅里最常见也最让人头疼的问题了。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报警」或者「找物业」,但警察来了只能调解,物业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想解决问题,还是得走法律途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使用不动产时不得损害相邻方。你家水管破了漏到楼下,你就有义务修,而且得赔楼下损失——这是法定义务,不是商量商量就行的。
具体怎么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漏水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天花板修复费用、被泡坏的家具地板属于直接损失;因为漏水导致的暂时无法居住、需要出去住酒店的住宿费属于间接损失。这些都可以主张赔偿。
操作步骤上,建议这样做:第一,发现漏水立即拍照、拍视频固定证据,最好请物业或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到场见证并出具书面记录;第二,通过微信或短信给楼上邻居发送书面通知,要求限期维修并保留截图;第三,如果对方不理,可以先自行维修,保留好维修费用的发票和付款记录;第四,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可以一并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特别提示:如果漏水是因为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交付的管道有缺陷),并且还在保修期内,那责任方可能是开发商,而不是楼上邻居。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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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