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返回

法律随笔

结婚一个月,妻子要求分走婚前房产一半!法院:房子归男方,补偿20万!

2026-02-18

 

2009年1月,崔某某与陈某某结婚。1个月后,陈某某把婚前买的房子加上了崔某某的名字。两人共同生活11年后分居。2020年,崔某某起诉离婚,要求分一半房子折价款250万。陈某某同意离婚,但觉得崔某某对房子没贡献,只愿意给100万。法院判决:房子是共同财产,但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崔某某对家庭有贡献,判给崔某某120万-3

但如果结婚时间短呢?最高法民一庭法官王丹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很短,比如说一年或者甚至有的案件中,房屋转移登记之后,不到一周就提起了离婚,这个时候如果给予方也没有什么重大过错,虽然办理了转移登记,还是可以判决房屋归给予一方所有的。”-3

《解释(二)》第五条分两种情况:

什么叫“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司法实践中一般指三年以下。什么叫“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没出轨、没家暴、没赌博。满足这两条,房子基本能保住。

给你三条建议: 第一,加名前三思。不是不能加,但要评估婚姻稳定性。第二,如果离婚时对方要求分房,主动提出适用第五条第二款,举证“结婚时间短、我方无过错”。第三,做好补偿准备。房子是你的,但钱得给一点,这是法律对你承诺的尊重。

婚前房产加名是爱的承诺,但法律也保护不被套路。转发给所有婚前有房的朋友,加名是情分,但法律给你留了后路!你觉得“结婚三个月分走15%”合理吗?评论区说说。